根据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进程安排,学校将开展2026—2027学年学生岗位实习工作。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岗位实习工作的规范管理和质量监控,提升岗位实习教育教学成效,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学生岗位实习管理规定(修订)》(以下简称《学校实习规定》)文件精神,现就2026—2027学年学生岗位实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岗位实习工作组织与分工
(一)学校领导小组
组 长:郑伟光 林清才
副组长:马国勤 胡安琪
成 员:周大为 余荣发 何 标 潘柳青 唐建柳
吴惠娟 吴炜坤 汪雷光 杨振宏 石树勇
韩瀛乐 梁煜武 陈少敏 郭富礼 蔡怀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教务处,日常工作由余荣发负责。
(二)各二级学院工作小组
组 长:二级学院院长
副组长: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领导
成 员:二级学院专业(教研室)负责人、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教学干事、企业实习指导教师等。
(三)各工作组织工作职责
各工作组织要严格按照《学校实习规定》的职责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抓好工作落实,确保2026—2027学年学生岗位实习工作安全稳定、规范有序完成。
二、学生岗位实习工作进程安排
2026—2027学年学生岗位实习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批:2026年6月15日—2027年4月16日(医药健康学院);
第二批:2026年11月23日—2027年5月7日。
学生岗位实习总结交流阶段为2027年5月9日—6月12日。具体工作进程安排详见表1:
表1 2026—2027学年学生岗位实习工作进程安排一览表
环节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责任主体 |
实 习 准 备 阶 段 | 1.成立学生岗位实习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学生岗位实习文件和资料,发布组织开展学生岗位实习工作通知。 | 2026年6月1日前 | 学生岗位实习工作办公室(教务处) |
2.成立学生岗位实习工作小组,审定各专业的《学生岗位实习方案》和《岗位实习指导教师与学生分配安排表》并提交教务处备案。 3.做好学生岗位实习动员及专业实习方案解读,搭建好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与岗位实习学生信息联络工作微信群或其他联络平台。 4.给实习指导教师发放《实习指导教师手册》。 | 第一批2026年6月1日前; 第二批2026年11月13日前 | 各二级学院工作小组 | |
5.做好新增实习单位实地考察评估。 6.选择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实习单位。 7.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签订合作协议。 | 第一批2026年6月1日前; 第二批2026年11月13日前 | 各二级学院工作小组 | |
8.会同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9.组织学生按流程办理岗位实习手续,回收签字、盖章后的《学生岗位实习承诺书》《学生岗位实习安全责任书》《学生岗位实习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等材料。自选实习单位的,另需回收《学生自选实习单位申请表》。同时,填写《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安排备案表》《职业学校实习单位信息表》提交教务处。 10.给学生发放《学生岗位实习手册》。 | 学生参加 岗位实习前 | 各二级学院工作小组 | |
岗 位 实 习 阶 段 | 11.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每周至少检查、指导学生1次,配合企业教师做好学生实习考勤。 12.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督促指导学生按时规范详细地填写《学生岗位实习手册》,并及时进行批改、反馈问题和指导改进。 13.辅导员每周至少通过实地走访或拨打电话或短信或网络等方式联系每位学生1次,关心班级学生的思想、实习工作、生活与身体健康,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每周将学生岗位实习情况报二级学院,协助分管领导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重大事件。 14.二级学院工作小组领导每月定期检查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情况。 15.二级学院工作小组领导监督检查专业学生岗位实习方案的落实情况,督促指导专业负责人、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和企业实习指导教师有效落实学生岗位实习方案。 16.实习过程中组织实施学生岗位实习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处理学生岗位实习中出现的重大事件,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 17.二级学院每月按要求填写《2024级学生实习管理表》《2024级学生岗位实习反馈问题明细表》将学生岗位实习情况报教务处。 | 2026年6月15日至2027年5月7日 | 各二级学院工作小组 |
18.检查岗位实习学生信息更新情况。 19.每月汇总学生岗位实习情况报学校领导小组。 20.组织开展学生岗位实习工作检查和总结。 21.按规定程序对外公开学生岗位实习单位名单。 22.对接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岗位实习的各项工作。 | 2026年11月15日至2027年5月7日 | 学生岗位实习工作办公室(教务处) | |
总 结 交 流 阶 段 | 23.企业实习指导教师做好学生岗位实习期间的业务考核、实习鉴定与考核评价等工作。 24.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收齐《学生岗位实习手册》,并根据学生岗位实习表现和实习任务完成情况,做好学生岗位实习考核评价及综合考核成绩评定,填好《学生岗位实习成绩汇总表》提交教学干事,同时将学生成绩按等级录入教务系统。 | 2027年5月19日至23日 | 各二级学院工作小组 |
总 结 交 流 阶 段 | 25.教学干事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学生岗位实习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做好学生岗位实习全部教学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同时,在每个专业择优选取5份完整的学生岗位实习教学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报教务处备案。 26.二级学院考核各专业学生岗位实习方案的落实情况,考核各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的履职情况。 27.二级学院完成2026—2027学年学生岗位实习工作总结,按时交教务处备案。 | 2027年5月19日 至23日 | 各二级学院工作小组 |
28.做好2026—2027学年学生岗位实习各类信息数据材料的检查、汇总和存档。 29.做好2026—2027学年学生岗位实习工作总结。 | 2027年5月11日至6月12日 | 学生岗位实习工作办公室(教务处) |
三、学生岗位实习工作注意事项
(一)突破《规定》的实习论证与报备
对于需突破《规定》相关情形要求的专业,应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提前组织专家开展实习论证工作,提交实习论证报告、实习论证情况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至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向省教育厅报备。
(二)学生岗位实习手续办理流程
所有参加岗位实习的学生,均需办理岗位实习手续,具体流程为:
二级学院发放《学生自选实习单位申请表》(自选实习单位的学生才需填写)《学生岗位实习承诺书》《学生岗位实习安全责任书》《学生岗位实习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等申请材料给学生→学生按照要求规范填写表格、手写签字、实习单位盖章→学生将实习申请材料交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审核确认→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将学生实习申请材料交二级学院负责人确认→教学干事盖学校公章后将学生实习申请材料整理归档。其中,《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由学校、实习单位与学生三方共同签订,协议文本由各方分别留存,学校方持有的协议统一由二级学院立卷归档(说明:学生岗位实习相关材料由教务处统一印制、发放,由二级学院教学干事统一领取)。
(三)考察评估实习单位
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新增实习单位实地考察评估工作,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将《新增实习单位信息表》、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及会议现场照片等材料报教务处审核,再由教务处报学校党委会审定,并对外公布。
(四)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
学校已为参加岗位实习的全部学生投保实习责任险。
(五)学生岗位实习的考核要求
1. 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会同企业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岗位实习方案》考核标准要求,分别以百分制对学生岗位实习评定成绩,共同实施对学生的考核评价,二者评定成绩的平均数为学生岗位实习的综合考核成绩。
2. 学生岗位实习综合考核成绩应当记入实习学生毕业成绩单,由二级学院统一录入教务系统,录入结果按照学生岗位实习综合考核成绩为90—100分计优秀、75—89分计良好、60—74计合格、0—59分计不合格。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学生,可获得岗位实习学分,该学分将纳入学籍档案管理。岗位实习考核不合格的学生,须参加重修。
(六)岗位实习教学资料的归档要求
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岗位实习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立卷归档材料包含以下:
1. 学生个人岗位实习材料
(1)学生自选岗位实习单位申请表;
(2)学生岗位实习承诺书;
(3)学生岗位实习安全责任书;
(4)学生岗位实习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
(5)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
(6)《学生岗位实习手册》(含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
2. 二级学院岗位实习管理材料
(7)《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安排备案表》;
(8)职业学校组织学生跨省、出国(境)实习备案表;
(9)职业学校实习单位信息表;
(10)岗位实习指导教师手册;
(11)2024级学生岗位实习反馈问题明细表;
(12)二级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如无则不提供)。
二级学院需将以上材料收齐、审核、签字、盖章,并按顺序整理好后存档,纸质版材料由二级学院教学干事负责保管。同时,需在每个专业择优选取5份完整的岗位实习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报教务处备案。
附件:1. 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学生岗位实习管理规定(修订)
2. 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填写规范说明
3. 岗位实习指导教师与学生分配安排表
4. 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安排备案表
5. 职业学校实习单位信息表
6. 职业学校组织学生跨省、出国(境)实习备案表
7. 2024级学生实习管理表
8. 2024级学生岗位实习成绩汇总表
9. 2024级学生岗位实习反馈问题明细表
广州东华职业学院
202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