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我院“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我院在教学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展。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稳步提升,为了表彰我院毕业生在创新创业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经研究决定,评选广州东华职业学院2016年“十大创业之星”和“十大就业之星”。
一、评选时间
2016年11月29日至12月20日
二、评选资格及条件
(一)十大创业之星评选资格及条件
1.我院2014、2015、2106届毕业生;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在创新创业活动中成绩显著;
3.公司法人代表需为我院毕业生,有公司营业执照;
4.公司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好。
(二)十大就业之星评选资格及条件
1.我院2014、2015、2106届毕业生;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在就业单位中表现突
出;
3.获得用人单位表彰奖励。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评选办法
1.候选人于2016年12月6日前填好《广州东华职业学
院2016年“十大创业之星候选推荐表”》或《广州东华职业学院2016年“十大就业之星候选推荐表”》,并发送至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就业办邮箱:gzdhxy@163.com;
2.“创业之星”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简介等;
“就业之星”需有用人单位业绩证明,并加盖公章;
3.候选人需提供工作近照。
(二)评选程序
1.初审:2016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
2.公示:2016年12月17日;
3.公布获奖人名单:2016年12月20日;
4.2016年12月底召开广州东华职业创新创业校友座谈
会,给予表彰奖励。
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