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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发展党员 及预备党员转正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1-09

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上级有关要求,我院党委制定了《工作规程》。2016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发展党员有关文件(10月30日前完成)

各党总支(党委)、党支部要结合发展党员的实际,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吃透精神、熟知标准、了解程序,严格按《细则》要求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

二、抓好入党前的有关教育(10月30日前完成)

各党总支(党委)、党支部抓好对优秀中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教育,宣传党的政治主张,提高对党的认识,早选苗、早育苗。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师生,党支部应按文件要求,做好登记、谈话、准备发展等工作。

三、确定发展对象和接收预备党员工作

(一)确定发展对象(11月10日前完成)

按照《办法》要求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实际,确定教工和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将确定发展对象的公示报送组织部备案。

(二)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12月3日前完成)

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并认真审查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是否齐备、工作程序是否规范等,并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标准条件。党总支对党支部初审情况进行复核后,将发展对象相关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预审。

11月30日前,各党支部报送以下预审材料:

1. 入党申请书(手写稿);

2. 政审材料(政审函统一用学校制定的函件,政审函要加盖单位或乡镇以上党委的公章方有效);

3. 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至少4 篇);

4. 党课结业证书原件;

5. 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6. 发展对象评为学院先进的文件、证书或奖状(复印件);

7. 发展对象(学生)在校期间各门功课的学习成绩单。

8. 发展党员培养教育考察书(组织部发);

9. 发展对象公示情况表;

报送的打印稿要求填报人签名,电子文稿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532915103@qq.com。

   12月3日前,党委组织部根据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提供的材料,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材料形成的程序性、规范性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合格的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经审核发现有关信息不符合实际甚至造假的,取消有关党总支、党支部相应的发展计划。

(三)接收预备党员(12月20日前完成)

12月5日前,党支部要对预审合格发展对象详细讲解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内容和要求,入党介绍人要指导发展对象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逐项填写,并对填写好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材料准备完备后,12月10日前,党支部适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12月10 -15日,学院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前,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谈话人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12月20日前,学校党委审批后,办理审批手续。

四、预备党员转正工作(12月30日前完成)

各党总支(党委)、党支部根据预备党员预备期满的时间节点,及时做好预备党员转正相关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形成的纸质版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标准严格、材料齐备、程序规范,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6年10月18日

附件:

     2016年下半年党员发展指标分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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