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委员会
广州东华党〔2016〕12号
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
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庆祝建党 95 周年,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实施“十三五”规划和积极组织参加“两学一做”活动中创先争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从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
二、评选资格
组织关系在学院的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评选名额
先进党支部2-3个,优秀共产党员为支部党员人数的20%(四舍五入)。
四、评选标准
(一)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
党员队伍素质优良,保持先进性,充满生机活力;各项制度健全,执行落实有力,工作有创新;党组织和党员在本职工作和服务联系群众方面做出明显实绩;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和谐融洽;认真组织、有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在学院各项工作中积极主动、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能够带头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在党建和党务工作中,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各项任务;在突发事件中起中流砥柱作用;在“两学一做”教育学习活动中积极认真,富有成效和收获。
五、评选方式及注意事项
1.各党支部认真做好评选宣传,召开党支部大会,传达文件精神。
2.个人向所在支部提出申请,支部评选推荐。支部根据上述评选标准,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提名;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推荐对象。评选后在支部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3.被选党员填写《优秀共产党员事迹表》,被选党支部填写《先进党支部事迹表》,于6月15日前报学院党委审批。
4.党委组织部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时间:6月20-26日。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事迹表
2.先进党支部事迹表
3.“两学一做”学习资料
中共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