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等文件精神,我校为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以下简称校外教学点)设置,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发展,决定公开遴选校外教学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设点单位和资格条件
(一) 常规校外教学点
依托其他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高等职业学校、中职学校、优质技工院校)、成人高校、开放大学、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院校设立的校外教学点。
(二) 内训教学点
依托设有内部培训机构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设置的校外教学点,包括“送教上门”等合作办学。此类校外教学点仅面向该单位内部员工招生,不得面向社会招生。其中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满足固有资产控股比例超过50%。
二、 申报及资格审查
(一) 提交材料
符合设点单位资格和条件的,可于2024年1月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申请成为我校校外教学点。
1.广州东华职业学院XX校外教学点备案申报表(附件1)
说明:请按要求详实填写,签字、盖章
2.支撑材料
(1)可行性报告
设置校外教学点及开设相应专业、办学规模的必要性、可行性、条件保障、风险防控等情况。
说明:提供可编辑的电子版(WORD文档)及经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文档)
(2)拟设点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等办学资质、以及办学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协议书)和校舍资源的安全许可证明等办学条件和办学状况的证明材料;设点单位为民办非企业单位,还需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办学许可证(满三年,在有效期限内)。
说明:请将相关证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提供,不是拍照图。
(3)设点单位承诺书(附件2)
(4)校外教学点管理方案
设点单位内部管理目录及文本。
说明:都要提供可编辑的电子版(WORD文档)及经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文档)
(5)校外教学点应急预案
内容详实,操作性强,应包括各个风险点响应、处理举措,应明确相应职能部门、责任人、联系方式等。
说明:都要提供可编辑的电子版(WORD文档)及经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文档)
(6)主管部门同意函
设点单位是省属院校的无须提供;设点单位是非省属院校的,须提交主管部门同意函;设点单位是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中型企业内训机构的,应提供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同意函。
(7)信用报告
说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文档),多页需加盖骑缝章
(二)考察
由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对拟申报的校外教学点的场地、师资以及办学情况进行实地调研考察及核对相关资料原件,并形成考察报告。
三、申报时间
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10日
四、材料报送
所有申报材料(含可编辑的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设点单位名称+校外教学点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1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458489875@qq.com。逾期不再受理。
五、审批流程
(一)论证
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专家对校外教学点设置进行论证,并形成论证报告。
(二)审议
我校继续教育学院通过校校长办公会、学校党委会对校外教学点设置进行审议。
(三)公示
我校对审议通过的校外教学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签订协议
我校与经公示无异议的校外教学点签订相关合作办学协议。
六、申报联系
我校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成为我校校外教学点,申报过程如有问题可联系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林老师,联系方式:020-22693150;18027390991,电子邮箱:458489875@qq.com。
附件:
广州东华职业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