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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

就业见习有项目

发布日期: 2025-06-16

2025年04月03日 信息来源于:教育部官网

 

就业见习是帮助未就业青年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

国家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可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进行岗位实践锻炼,期间由见习单位给予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吸纳见习的单位,可申请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联系方式

就业热线

020-22693153

邮箱:gzdhxyjy@163.com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水均田路3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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