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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高职院校课程思政示范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6-30

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度省高职院校课程思政示范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2025年度广东省高职院校课程思政示范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3年立项建设的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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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验收内容

根据项目申报、立项、管理、验收等有关文件要求,以项目建设计划和申报书为依据,以项目建设情况和建设成效为基础,组织开展验收工作。重点考察目标实现和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项目管理情况和经费落实、使用情况等

三、验收方式

(一)校内验收

按照项目申报、立项、管理、验收等有关文件要求,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组织开展校内验收工作。

(二)省级验收

1.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根据《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网上验收指标》(附件1)开展网上验收,依据《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审核要点》(附件2)开展集中验收。

2.省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省教育厅委托有关省职业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省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审核要点》(附件3),开展省级验收和审核。

四、验收结论

(一)验收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予通过。

(二)校内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或不予通过的,省级验收结论直接采用校内验收结论。

(三)承诺建设资金不到位或项目验收要点完成率低于90%或不参加验收的,验收结论为不予通过;项目验收要点完成率达到90%,但低于95%的,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项目过程管理缺位、省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存在问题、不按要求验收、不按规定程序组织验收、无佐证材料或佐证材料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情况的,验收结论视具体情况为暂缓通过或不予通过;项目组成员与项目建设无关或未实际参与项目建设,验收结论视具体情况为暂缓通过或不予通过;有关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验收结论为不予通过;违反验收文件其他要求,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或不予通过。

(四)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的项目,仅可再延期一年,继续开展项目研究,到期后须再次接受验收;如仍不能通过验收或不参加验收的,验收结论为不予通过。

五、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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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任务书、建设计划;

2.验收登记表(附件4、附件5);

3.验收汇总表(附件6);

4.佐证材料。


附件1-6(1).zip

东华学院教〔2025〕31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高职院校课程思政示范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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