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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补修、重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9-23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州东华职业学院课程补修、重修管理办法(修订)》 (东华职院发〔2026〕82号)文件要求,现就2026—2027学年 第一学期课程补修、重修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修、重修课程范围及对象

( 一 ) 时间范围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及以前开设的学期课程。

(二)对象

2022级、2023级结业学生,2024级、2025级学生。

(三)课程范围

1.补修

(1)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未修,而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修读的课程;

(2)休学学生在休学前未修,复学后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修读的课程;

(3)应征入伍前未修,复学后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修读的课程;

(4)学生在转学、转专业前已修读通过的课程与当前开设的课程相同或相近,但学分少于当前开设课程。

2.重修

(1)在校学生对初次修读课程已合格,但成绩不理想,申请重新学习的。

(2)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经正常补考一次后考核成绩仍不合格的;课程经重修后考核成绩仍不合格的;因考试违纪舞弊成绩被认定不合格的。

(3)结业生结业时不合格课程的。

二、补修、重修方式

(一)编班方式

原则上,当申请补修、重修的学生人数达到30人,且无法安 排跟班学习时,开课单位可单独设置教学班。该方式采用教师集 中授课模式,授课时间与地点由教务处统筹、开课单位具体落实安排;若与正常课程排课存在冲突,一般安排在双休日进行授课,补修、重修课程课时不得低于原课程课时的60%。

(二)跟班方式

若申请补修、重修的学生人数不足30人,应将申请学生编入该课程的正常教学班级,学习时间与地点按编入班级课表执行。

(三)辅导方式

因课表冲突、结业、在外实习、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或调整, 造成低年级无对应开设课程等特殊原因,经开课单位同意,在任课教师指导下,通过网络教学平台或指定的国家课程资源平台完成该门课程的学习及考核。

三、成绩查询

(一)2022级、2023级结业学生不合格科目详见附件2。

(二)2024级、2025级学生自行登录教务系统查询,也可前 往所在二级学院咨询查询。

四、申请时间及流程

(一)申请时间

2026年9月23日—2026年9月30日

(二)申请流程

1.学生结合本学期课程开设情况及自身情况,在规定报名时 间内填写《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学生课程重(补)修申请表》(附件3),填写时如不清楚课程编码等信息,请查阅《课程信息汇总表》(附件4)。

2.报名结束后,教务处将学生报名数据返回至二级学院。各 二级学院完成初审并完善报名数据,汇总形成《2026—2027学年 第一学期拟重(补)修学生汇总名单》(附件5),于2026年10 月9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徐颖童老师处(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报送 )。

3.待拟重(补)修名单公布后,学生须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缴费事宜。

4.教务处会同财务处核实缴费情况后,将已缴费名单反馈至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将缴费名单上传至教务系统,统筹开展排课工作。

五 、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修、重修 报名工作。为保障毕业审核工作有序开展,请重点督促2022级、2023级结业学生按期完成报名及缴费。

(二)学生须按照《广州东华职业学院课程补修、重修管理 办法(修订)》(东华职院发〔2026〕82号)文件规定,缴纳重修费用,具体缴费流程以财务处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广州东华职业学院课程补修、重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2.2022级、2023级结业学生不合格科目汇总表

               3.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学生课程重(补)修申请表

       4.课程信息汇总表

5.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拟重修学生汇总名单


广州东华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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