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共青团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委员会发展团员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经个人申请,师生评议、团支部表决、财经学院团委审核,拟确定丁梦雨等83名同学为入团积极分子。
拟推荐以上83位作为入团积极分子。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示期限内,凡对上述有异议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共青团广州东华职业学院财经学院委员会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以上公示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共青团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委员会邮箱gzdhxtw@163.com 反映。
联 系 人:李应根老师
地 址:产学研楼A202办公室
联系电话:13106810351
邮 箱:1920748719@qq.com
共青团广州东华职业学院财经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29日
财经学院融媒体工作室
编辑 | 莫奕昕
图 | 财经学院
责编 | 莫奕昕
初审 | 李应根
终审 | 财经学院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