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共青团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委员会发展团员工作实施细则》和团内有关规定,确保发展团员的程序规范性和团员质量。经学生个人自愿申请,各班级团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学院团委审核,拟确定25名同学为入团积极分子,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4月8-4月14日),公示期限内,凡对上述有异议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共青团广州东华职业学院财经学院委员会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单位:共青团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建筑与设计学院委员会
联 系 人:李应根
联系电话:1310681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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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产学研楼A202办公室
受理单位:共青团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委员会
联系人: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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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产学研楼D205校团委办公室
共青团广州东华职业学院
财经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