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胡芸佳等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总支部委员会审查,拟将胡芸佳等18名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8日-4月14日(公示期七天)。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应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总支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财经学院党总支书记 陈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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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