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为全面加强学生社团建设,明确指导教师在学生社团思想引领、社团建设、社团活动管理等工作中的关键作用,根据《中共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委员会<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广州东华党〔2023〕17号)《共青团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实施细则>》(东华学院团〔2023〕29号)《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广州东华职业学院非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与奖励颁发(试行)>(修订版)》(东华学院〔2023〕4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中关于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有关要求,现决定对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2023-2024 学年第二学期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合格的指导教师开展非课堂教学工作量发放工作。现将我院2023-2024第二学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自2024年7月8日至7月11日。在公示期限内,对上述人员名单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来函、短信等方式向业务主管单位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以实名反映。
联系人:李应根
电话:13106810351
共青团广州东华职业学院财经学院委员会
2024年7月8日
财经学院融媒体工作室
编辑 | 孙敏
责编 | 孙敏
初审 | 李应根
终审 | 财经学院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