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团组织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基层团组织的重要政治责任。
为严格落实团中央《共青团推优入党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号)、《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广州东华党〔2022〕64号)、《关于做好2023-2023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入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和上级团组织工作要求。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财经学院共收到142份入党申请书,并在其中初步符合要求的6位入党申请人所在团支部召开团支部“推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和推荐。经财经学院团委办公室审查、财经学院团委考察,研究决定:
推荐刘映怡、吴瑞琦、何思晓、陈泽武、罗文满、袁圳宇,共6位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4日。公示期限内,凡对上述有异议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共青团广州东华职业学院财经学院委员会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 系 人:黄艳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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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财经学院团委办公室
编辑 | 陈曼丽
责编 | 陈曼丽
初审 | 黄艳艳
终审 | 财经学院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