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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宣传栏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 2024-03-11

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宣传栏管理办法(试行)

 

为适应新形势下新闻宣传工作需要,规范我校宣传橱窗(栏)的管理与使用,发挥其应有的宣传使用效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对学校宣传橱窗的建设、使用和管理作以下暂行规定。

一、现有宣传栏的管理

对全校现有固定宣传栏重新明确使用部门和使用要求

(一)使用部门

1.教学楼正门两侧宣传橱窗,左侧由教务处使用,右侧由学生工作部使用。

2.教学楼里面一层横向走廊两侧宣传橱窗,由学校团委使用

3.技术楼二层入口横向走廊左右两侧宣传橱窗,由教务处使用

4.综合楼正前方左侧湖边共8块宣传栏,分别由各二级学院使用,顺序是:总结版面、信息工程学院、智能机电学院、建筑与设计学院、管理学院、财经学院、医药健康学院艺术传媒学院

5.学生宿舍1栋的大道旁块宣传栏,分别由应急管理技术学院使用。

(二)使用要求

1.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各负责,收党委宣传部监督检查。

2.定期更新内容,原则上每年最少更新6次分别是3月学雷锋或植树节、5月·四青年节、6月招生宣传、7月·一建党节、9月迎新生、10月国庆节更新内容必须突出阶段性主题,并突出政治性、教育性、严肃性、时效性、可视性,常换常新

3.更新内容费用按原有规定渠道执行

二、全校宣传栏的管理

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指导全校新闻宣传工作

党委宣传部是党委新闻宣传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党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校的新闻宣传工作

党委宣传部受党委的委托,牵头会同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等部门,具体管理、指导、监督全校新闻宣传工作,包括全校各部二级学院宣传橱窗的管理、宣传橱窗的使用、宣传橱窗内容的更新,并具有奖罚职责

学校新建立的公告张贴栏,专用于全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党群团体、各学生社团的宣传、公告、通知、招聘、招新纸质物料的张贴。凡违规不统一在公告张贴张贴的,除通报批评、自我清除外,还必须接收学校职能管理部门的处罚处理。

 

党委宣传部

2021年4月2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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