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 75 周年,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发广大师生投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根据党委工作部署,现将“强国有我”征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学校全体师生。
二、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 9 月 19 日。
三、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结合实际,以文章形式,讲述新中国发展成就,畅谈技能报国理想。可围绕但不限于“庆祝新中国成立 75 周年”“新时代 新职业 新工匠”“祖国成就我来讲”“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等主题。
(二)格式要求
标题小二黑体、正文小三号仿宋体和行距固定值 26 磅,作品要求注明作者所在党组织、作者姓名及指导老师基本信息。
(三)其他要求
1.作品原创,未公开发表,标题自拟,文体不限。纪实、小说、散文、诗歌等皆可,其中散文、小说等字数 2500 字以内;诗歌不少于 10 行,格律诗除外。通讯、报告文学所涉及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2.每项作品可填报指导教师 2 名,征文作品作者不超过2 人。
3.每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至少上报 2 篇,限报 5 篇。
四、活动奖励
活动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获奖作品由学校择优推荐参加广东省教育厅“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系列教育活动。
五、投稿方式
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一投稿,不接受个人投稿。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 9 月 19 日前将来稿(word 版)和推荐表打包,以附件的方式发至党群工作部(宣传部)电子邮箱。来稿名称格式为“75 周年征文+文稿题目+姓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柯曼媛
电子邮箱:dhxyxcb@126.com
党群工作部
2024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