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华职业学院
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及职能
1、学院成立勤工助学领导小组,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处、财务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隶属学生处。
勤工助学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⑴执行国家勤工助学有关政策,协调勤工助学工作中的各种关系;
⑵制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及发展规划;
⑶对勤工助学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院学生勤工助学的日常管理工作,行使以下职责:
⑴认真贯彻落实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⑵负责收集、发布勤工助学信息,开拓勤工助学岗位;
⑶为用人部门推荐符合要求的学生;
⑷负责有关勤工助学资料的收集与管理,建立健全勤工助学档案。
⑸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应优先考虑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特殊岗位除外)。 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的劳动。
二、申请条件、上岗程序及岗位管理
1、申请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⑴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⑵学习认真,成绩合格;
⑶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⑷服从管理,工作负责;
⑸身心健康,团结协作。
2、固定岗位上岗程序:
⑴各处室系部上报本部门固定岗位设置情况,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呈报有关领导予以核准。
⑵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面向全院发布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用工信息。
⑶学生本人于学期初向各系提出参加勤工助学的申请,填写《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
⑷各系推荐勤工助学拟上岗学生名单,并在《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上注明意见。
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系推荐名单给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组织面试录取工作。
⑹用工单位将录取名单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份存档。
3、临时岗位上岗程序:
⑴凡提供临时岗位工作机会的处室系部,提前两天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组织学生做临工的具体意见:内容包括工作性质、时间、地点、学生人数、条件、具体联系人等。
⑵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临时岗位用工信息。
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情况推荐或公开招聘学生上岗。
4、勤工助学活动采取推荐上岗和竞聘上岗两种形式确定上岗人选,具体根据岗位性质而定。勤工助学岗位人员的录用,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申请学生的困难程度和实际表现。
5、需要公开招聘的岗位,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公布待聘岗位,已申请勤工助学且未在岗的学生可以参加应聘,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用人单位进行择优录用。
三、其他规定
1、学生上岗前,用工部门应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等相关培训;安排学生上岗后,用工单位要严格考勤。各用工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学生勤工助学活动进行管理(如工作目标、工作安排、考勤、工作质量考核等)。每月初将勤工助学考核表和工资发放表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2、用工部门应配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系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在勤工助学过程中表现优秀、特别突出的学生,各用工部门应以书面的形式向学生所在系进行表扬,各系应将此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现。
3、对违反勤工助学协议的学生,用工部门可按照协议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学生与用人部门发生纠纷的,各方应按用工协议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的,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同学生所在系进行调解。
4、学生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经所在系反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可告知用工部门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违反校规校纪的,学校将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教育和处理。
5、勤工助学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
⑴违反院纪院规或勤工助学协议;
⑵有两门及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
⑶无法适应勤工助学工作要求的。
6、校外用人单位聘用学生勤工助学,须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供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和相关的证明文件。经审核同意,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推荐或公开招聘适合用人单位要求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7、学生在校内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用工单位必须与学生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学生在校外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必须经学校授权,代表学校与用人单位和学生3方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后,学生方可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8、协议书必须明确学校、用人单位和学生等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以及争议解决方法。
9、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若出现协议纠纷或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协议各方应按照签订的协议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10、学生参与校内非营利性单位的勤工助学活动,其劳动报酬从勤工助学专项资金中支付,由学院用工单位造表,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后,按月发放;学生参与校内营利性单位或有专门经费项目的勤工助学活动,其劳动报酬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支付或从项目经费中开支;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校外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